省级新产品条件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每年四批
省级新产品条件申报条件∶
1.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鉴定1.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2.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3.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4.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5.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省级新产品条件政策奖励:
1、经认定的新产品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有效期3年。
2、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考核需要3个新产品,是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加分项。
3、新产品作为“工业精品”优先遴选产品。
4、获得新产品认定后,“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可以直接进入。
5、申报安徽省新产品认定,体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以后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的基础。如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作为附件材料加入,可以加分。
省级新产品条件申报好处:
毫州市5万元/个
蚌埠市5万元/个
淮南市10万元/个
马鞍山市5万元/个
淮北市5万元/个
铜陵市20万元/个
安庆市5万元/个
阜阳市5万元/个
宿州市5万元/个
宣城市1万元/个
池州市2万元/个
毫州市5万元/个
合肥市部分区县5万元/个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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