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安徽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基本条件的企业。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材料:
(1)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7〕181号),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2)企业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3)工厂或车间内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清单及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
(4)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的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好处:
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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