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安徽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政策每年都会开展,具体政策咨询电话:0551-65300258。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安徽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的相关内容:
一、安徽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政策类别
税收。
二、政策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三、政策出处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1. 该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2.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该政策。
五、申报流程
纳税人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安徽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由税务部门负责,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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