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落实《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我市推荐和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纳入我市2020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符合《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节能〔2019〕98号)基本条件和评价要求的工业企业进行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
二、省经信厅将对2017年公布的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开展复审。请督促第一批绿色工厂企业,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复审”的有关要求,总结近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持续建设情况,突出典型示范效果和亮点,形成复审材料。请对企业编制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绿色发展现状进行现场复核,重点核查在近3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是否存在注销、停业等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形成复审材料。
三、请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2020年绿色工厂申报材料、推荐文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和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企业复审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办)。
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评价机构 (自行评价填“无”) |
所属行业 |
1 |
XX市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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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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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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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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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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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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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复核人: 复核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
绿色工厂名称 |
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
是否存在注销、停业等情况 |
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
是否发生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
是否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
是否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现场复核结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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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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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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