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合肥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企业对照高成长种子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申报条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登合肥高成长企业服务平台进行选择申报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一、遴选范围(条件同时满足)
(一)工商登记住所位于合肥市辖区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运营情况良好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属于烟草、铁路、公路、石油加工、钢铁、煤炭、建筑施工、水泥、电解铝、造纸、平板玻璃、房地产等行业。
(三)企业信用良好且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
(四)企业连续经营3年以上。
(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
二、遴选条件
(一)高成长种子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和2)
1、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五年,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30%。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科技进步奖或主持制定国家标准均超过1项(含1项);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
(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获得风险投资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二)潜在瞪羚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和2,或满足条件3)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5亿元人民币之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1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之间),企业利润为正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二)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在达到条件1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会计年度,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复合增长率超过20%;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二)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累计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
(2)上一会计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0%,近两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0%。
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累计获得风险投资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可直接申报潜在瞪羚企业。
表2:潜在瞪羚企业遴选标准
(三)瞪羚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和2之一)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超过1亿元人民币),企业净利润为正数,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注册成立年限不超过8年(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三)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企业注册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
(2)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三)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超过25%);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为正数,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瞪羚企业:
(1)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10年;
(2)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
表3:瞪羚企业遴选标准
(四)潜在独角兽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2、3和4之一)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总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0%;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总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超过20%;
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0%,或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
4、获得私募机构投资,最新一轮估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
表4:潜在独角兽遴选指标
(五)独角兽企业遴选条件
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09年及以后成立),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三、组织方式
本次遴选面向全市范围,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申报单位择优纳入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将配套相应政策和培育基金予以扶持。
(一)企业申报
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年度高成长种子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独角兽和潜在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主管部门初审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基本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上报材料的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三)专家评审
市高成长企业培育项目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后形成入选企业名单,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
(四)综合审核与公示
由市科技局进行综合审核,认定合肥市高成长企业榜单,并对外发布。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申报高成长种子企业、瞪羚(潜在)企业及独角兽(潜在)企业的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高成长种子企业、瞪羚(潜在)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税务部门盖章的近3个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足3年根据实际年份提供;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承诺书(附件1);
5、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2020年度)(附件2);
6、企业宣传图片3张(包括企业形象展示图片和产品展示图片)的电子版;
7、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如获得风险投资等材料。
(二)独角兽(潜在)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税务部门盖章的近3个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足3年根据实际年份提供;
3、企业融资信息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最后一轮融资投资协议中“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内容;
(2)能够证明最后一轮融资已经完成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5、企业承诺书(附件1);
6、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2020年度)(附件2);
7、企业宣传图片3张(包括企业形象展示图片和产品展示图片)的电子版;
8、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企业登录合肥高成长企业服务平台(http://shenbao.ljj.cn),进行注册,在线填写企业信息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使用360浏览器或IE浏览器)。申报材料经由管理员、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骑缝章,详见附件3)。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合肥市高成长企业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7:00,申报企业请于7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附件4汇总表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7月6日17:00前将盖章汇总表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项目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677号昌河大厦1205-1207室(地铁B出口)),电子版发高新处指定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二)各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企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推荐。
材料受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677号昌河大厦1205-1207室(地铁B出口)
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卧涛首页 | 关于卧涛 | 高企认定 | 专利代理 | 科技项目申报 | 成果转化 | 通知公告 | 行业资讯 | 解疑答惑 | 联系卧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