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宿州市为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和《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8755150066(微信同号) QQ:2885218105)。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事项);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二、申报要求
(一)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相关要求,组织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对照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2、3),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二)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请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类别2中,企业申报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不能重合,2016年税收不能为零,3年累计税收不低于100万元。
(三)支持新建项目、奖励重大项目团队和支持企业境外并购3类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联合上报。
(四)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类省级资金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需附材料真实性及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企业法人签名盖章)。
(五)申报材料通过“三重一创”项目信息系统上报(网址:http://61.190.70.37:8080/private/login;申报批次:2020年),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4类事项分类刻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发票类附件申报时只需提供购置关键设备清单(见附件4),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附件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光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地址:银河一路政务新区主楼415),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____ “三重一创”新建项目申报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领域 |
建设地点 |
项目基本情况 |
曾获得省级资金支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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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或备案文号 |
环评文号 |
土地证号 |
项目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总投资 |
截至目前完成投资 |
关键设备申报投资 |
所属专项 |
支持年度 |
支持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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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设地点填到所在县区、开发区,下同。
附件2
____“三重一创”境外并购事项申报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市县 |
并购事项基本情况 |
并购转化投资项目 情况 |
曾获得省级资金支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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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企业名称 |
并购企业所属国家 |
并购关键技术 |
并购完成时间 |
并购批复文号 |
并购合同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项目开工时间 |
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 |
所属专项 |
支持时间 |
支持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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