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合政〔2018〕139号)、《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0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并经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登记号为“HFGS-2020-048”,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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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2020 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 号) 文件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资金管 理,保障政策落实,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申报、审核程序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除第 54、55、58、59、64、65、68(3)、72、76 条, 其余条款均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管理流程按照《合肥市财政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办法》(合政办〔2020〕6 号)执行。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市级任务下达后 60 日内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任务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并组织实施。鼓励县(市)区、开发区统筹整合各类政策资金,集中投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等, 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助力农业产业发展。申报主体登陆合肥市产业政 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zcindex) 进行项目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过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比对、审核,凡一次性奖补的事项,同一主体就同一事项已享受过财政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2020 年兑现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在今年 10 月底完成,2021 年兑现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在 2021 年 4 月底完成。项目完成后,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可根据项目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需经项目所在行政村、乡镇、县(市)区、开发区三级公示,其中县级公示应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等媒体发布,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公示期 5 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同时整理保留项目档案备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项 目管理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完善项目程序,接受纪检、审计等 部门监督;同时,按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结果按要求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绩效运行监控在季度结束后 10 日内报送,自评结果于 12 月 20 日前报送。市级将组织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对申 报材料与事实有重大出入或明显不符的项目,应及时追回被骗 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滞留的项目资金,依纪依法依规 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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