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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庐江县201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评选情况的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0-5-19  浏览次数:1967

依据县委办《中共庐江县委办公室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江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庐办发〔2019〕35号)、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庐江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审核机制的通知》(庐政办〔2019〕46号)、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2020年庐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考评奖励办法》(庐供业〔2018〕53号)等文件精神,县供销社于2020年1月对全县申报的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考评,逐项打分,综合评定在80分以上的共有6家合作社,并经县供销社党组研究同意此6家合作社为2019年度示范社初审对象。近日,县供销社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对6家初审示范社进行联审,从6家合作社中随机抽取3家合作社开展现场查验打分,结果都在80分以上。依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择优选定的原则,决定授予以下6家为庐江县201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8日-22日。如有异议,请与县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

咨询电话:0551-65300258或133391057109(微信同号)

2019年度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公示表

序号 企业(主体)名称 政策奖补项目名称 对应条款

联审小组抽查复核意见

审核条件要素栏 申报金额 核定金额

1

庐江大寅薄壳山核桃科技种植专业合作社

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庐办发{2019}35号附件8

固定办公场所、明晰的财产权力关系、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2万元

2万元

2

庐江县冶父山镇青山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庐办发{2019}35号附件8

固定办公场所、明晰的财产权力关系、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2万元

2万元

3

安徽乐满仓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庐办发{2019}35号附件8

固定办公场所、明晰的财产权力关系、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2万元

2万元

4

庐江县汤池镇绿富栀子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庐办发{2019}35号附件8

固定办公场所、明晰的财产权力关系、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2万元

2万元

5

庐江县万柯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庐办发{2019}35号附件8

固定办公场所、明晰的财产权力关系、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2万元

2万元

6

庐江县民源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庐办发{2019}35号附件8

固定办公场所、明晰的财产权力关系、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2万元

2万元

庐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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