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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高新区申报2019年度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5-14  浏览次数:1560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号)和《合肥市2019年度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资金奖补办法》(合经信节能〔2019393号)相关要求,现受理2019年度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511日— 19日。

二、申报要求

2019年度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V1.0(网站内附)。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同步将完善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321办公室一式两份。初审部门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 申报条件

1、在高新区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高新区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其中,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支持。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一定标准,其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工业节能技改、工业节水技改、清洁生产、节能信息化等项目不低于500万元。

3、项目前期手续完善,于2018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

4、项目具备行业发展前景好、技术装备水平先进、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绿色发展效益显著等特点。其中:

1)工业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煤;

2)工业节水技改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5m³

3)清洁生产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氟化物等)减排不低于10%

4)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利用量需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尾矿综合利用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年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污泥综合利用年利用量不少于1万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不少于5000吨,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年综合利用量不少3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总量不少于5000吨或总容量不少于500Mwh

5)节能信息化项目中区域性节能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不少于200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实施后能源效率提升5%以上,企业能耗在线监测项目需完成三级能耗在线监测。

已获得合肥市2018年“支持企业(单位)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工业企业节水”奖补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

2、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概况,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艺技术方案等内容),项目实施前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比分析;

5、项目立项备案材料及相关部门单项验收材料(若涉及),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环境服务项目需提供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合同;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附件3),固定资产投资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发票有效期为201711日以后);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环境服务项目可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7、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需提供废弃物利用量材料,区域节能信息化平台需提供服务企业数量的材料,能耗在线监测项目需提供在线监测系统截图;

8、项目总体竣工验收报告(企业自行验收),项目稳定运行三个月以上材料;

9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四、申报要求

(一)工业节能技术改造的节能量、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的节水量及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率,将由市经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现场查验、核定,出具审核报告。

(二)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doc

 

 

 

2020年5月12日

 

附件4

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序号

填报信息项名称

填报说明

是否必填

填报内容

1

项目支持年度

指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年度

主管部门填写

 

2

企业(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机构名称

企业必填

 

3

单位类别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团体(单选)

其他组织机构

企业必填

 

4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15位)

企业必填

 

5

组织机构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横线,9位)

企业必填

 

6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的税字号

企业必填

 

7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企业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填报自然人姓名

企业必填

 

8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企业必填

 

9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指联系人手机号码

企业必填

 

10

专项资金名称

指涉企专项资金的名称

主管部门填写

 

11

申报项目名称

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企业必填

 

12

项目建设地点

指项目建设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企业必填

 

13

项目所属产业

参照后附的“产业大类分类表”选填本项目所属产业分类名称

企业必填

 

14

项目报审级次

指项目报送审核级次。可填报:省级、XX市本级、XX县(市)区(或开发区)。

主管部门填写

 

15

项目合作单位

项目合作的单位名称

 

16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企业必填

 

17

项目申请金额

(万元)

主管部门项目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持的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主管部门填写

 

18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企业必填

 

19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企业必填

 

20

贷款卡号

银行颁发的贷款卡编号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1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建设项目贷款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2

项目贷款银行

建设项目贷款银行名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3

项目简述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最多300字)

企业必填

 

24

备注

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最多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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