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分为年度考核、三年复核、初次申报。
GJ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
申报条件:
①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或培育期间年度考核特别优秀,获推荐名额;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较有影响力;
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得分75分以上,B表得分80分以上。
准备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
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工作基础、目标、任务、措施)。
申报程序:
在线填报,材料递交当地区域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本项目有推荐名额限制。
二、年度考核
1. 考核对象:示范企业
2. 考核内容如下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110分
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出台
20分
示范企业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分
满分150分,100分以上为优秀,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3. 准备材料:《xx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企业正式文件形式下发)、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进展、相关证明材料。
4. 考核程序:企业在线填报,并准备材料送当地区域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要内容为考核年度的知识产权工作建设情况总结和梳理。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中,推荐部门将推荐1人作为先进个人(需填报《xx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三年复核
1. 复核对象:已满三年度的示范企业
2. 示范企业复核:《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得分75分以上,B表得分80分以上,通过示范企业复核。
3. 准备材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书》,及建设期内知识产权工作建设情况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及相关附件材料。
4. 复核程序:在线填报,材料递交当地区域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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