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为已通过安徽省科技厅备案登记的在我市注册的院士工作站,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优先支持在省科技厅组织的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的院士工作站与上一年度新备案的院所工作站申报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为与院士已签订正式协议的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实质性合作项目,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产业化目标及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优先支持符合我市六大支柱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申报。申报主体具有在研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企业相关资质证明、院士工作站备案登记文件、相关企业和院士专家合作协议书等证明附件材料。
滁州市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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