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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5-11  浏览次数:1509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国科区办〔2020〕24号)精神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12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一、推荐范围

我市推荐项目包括“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三类项目,支持开展“百城百园”行动,优化区域创新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二、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内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5月11日8:00,关闭时间:2020年5月31日17:30)。

2.类别1-类别4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经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并于2020年6月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6楼),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评价优秀的国家高新区(“百城百园”)每家分别支持200万元(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重复支持),由园区自主安排实施科技项目,类别6的支持项目由高新区组织遴选推荐。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暂不需市科技局审核,先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报送时间及要求由高新区科技局通知确定)。

通过高新区遴选推荐的项目,待市科技局完成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于6月2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清单(各2份)和纸质材料(一式3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处。

4.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国家创新型县市每家支持300万元,由市(县)科技局自主安排实施科技项目,类别7中创新型县市的支持项目由巢湖市组织遴选推荐。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暂不需市科技局审核,先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报送至巢湖市科技局(报送时间及要求由巢湖市科技局通知确定)。

通过巢湖市遴选推荐的项目,待市科技局完成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报送至巢湖市科技局,巢湖市科技局于6月2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清单(各2份)和纸质材料(一式3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农社处。

5. 根据省厅通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创新型城市每家500万元,由市(县)科技局自主安排实施科技项目,类别7中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项目(“百城百园”)的支持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遴选。

根据合肥市“百城百园”行动实施方案,支持辖区内生物医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研发转化,择优遴选安排科技项目,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产品优先推荐支持。“百城”与“百园”项目不重复支持。

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组织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暂勿需市科技局审核,直接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县区科技局。各县区科技局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认真审核把关,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推荐函、项目清单(一式2份)及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120号)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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