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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安徽省印发《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5-9  浏览次数:1674

为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粮改饲试点任务目标,经商财政部,农业部制定了《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粮改饲试点,按照草畜配套、产销平衡的原则发展以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料产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进一步明确思路、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挖掘潜力,确保粮改饲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思路、原则与目标

(一)实施思路

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聚焦“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依靠市场机制拉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工作原则

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

种养结合,规模适度。把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三)发展目标

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17年,粮改饲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收贮优质饲草料3000万吨以上(具体任务安排详见附件1)。到2020年,全国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发展到2500万亩以上,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青贮玉米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二、实施方式

(一)实施区域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7个省(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由省级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遴选符合以下条件的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县)实施:一是草食家畜养殖基础好,规模化程度较高;二是气候、水土条件适宜发展规模化饲草料种植;三是政府重视种植结构调整和草食畜牧业发展;四是农民粮改饲积极性高、养殖场户收贮条件好。对总体收贮规模有限、但拥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大型规模养殖场或专业收贮企业的县,也可酌情遴选纳入试点范围。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选择地市级行政区划实施整市(州、盟)推进。

(二)实施内容

粮改饲主要是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试点区域牛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支持对象为具有优质饲草料收贮和使用能力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具有稳定饲草料供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兼顾提供收贮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科学遴选试点县,及时制定省级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对象、补助环节和实施程序,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备案。要指导督促试点县建立健全领导及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确保试点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粮改饲工作,按照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的要求,明确目标责任,保障工作条件,加大检查力度,狠抓政策落实,推动建立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

(二)创新政策落实方式。在确保粮改饲面积、收贮量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支持各地以提高收贮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开展大型收贮主体贷款贴息、购置或融资租赁大型收贮设备补助、改扩建青贮窖等收贮设施补助等工作;鼓励大型收贮主体跨县开展收贮作业。

(三)强化精准管理。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粮改饲信息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四)实施绩效评价。为推动政策落实,农业部商财政部制定了《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详见附件2、3),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各省(自治区)农牧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将自评材料、自评报告和试点工作总结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试点县评价措施,压实试点县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强科技支撑。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围绕饲草料种、收、贮、用各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研发和推广力度。

(六)加强培训宣传。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粮改饲成效,传播典型经验,用鲜活事例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热情,提升社会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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