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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高新区申报省科技厅征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5-8  浏览次数:1583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全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118号)和合肥市科技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征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征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相关要求通知转发如下:

一、征集范围

1、高新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行业赛和省决赛获奖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科创板挂牌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等。此类成果(项目)直接进入省科技成果库。

2、高新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自主研发产生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的项目成果,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等。此类成果高新区将评估后择优推荐上报市科技局。

二、 入库条件

1、成果权属明确。入库的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研制成功不超过五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科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2、符合产业政策。入库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科技发展规划的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标准、规定。

3、市场前景较好。入库的科技成果,可形成具体项目,项目商业计划合理可行,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力强,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确切的转化需求的融资需求。

4、团队结构合理。入库的科技成果完成(或所有)单位其核心团队需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负责成果产业化研发和市场营销团队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务实经营理念,对市场前景有良好的判断力,诚实守信。

三、 相关事项

请有关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按附件要求据实填报书面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科技服务处。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表一式6份胶装成册,各证明材料彩页隔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骑缝章,不分正副本。汇总表单独夹在申报书中,一式1份。报送地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024办公室。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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