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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征集巢湖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4-30  浏览次数:1771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科技成果项目征集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全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11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咨询:0551-65318129

一、征集范围及入库办法

(一)我市企业、高校所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行业赛和省决赛获奖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科创板挂牌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等。此类成果(项目)直接进入省科技成果库。

(二)我市企业、高校所自主研发产生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巢创新创业的项目成果,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等。此类成果(项目)经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组织评估后择优进入省科技成果库。

二、入库条件

(一)成果权属明确。入库的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研制成功不超过五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符合产业政策。入库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标准、规定。

(三)市场前景较好。入库的科技成果,可形成具体项目,项目商业计划合理可行,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确切的转化需求和融资需求。

(四)团队结构合理。入库的科技成果完成(或所有)单位其核心团队需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负责成果产业化研发与市场营销的团队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务实经营理念,对市场前景有良好的判断力,诚实守信。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征集和审核推荐工作。

(二)请各申报主体按附件要求据实填报书面申报材料,对虚假申报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基金合作黑名单,同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向社会公开不良行为等措施。

(三)所申报项目均需所在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初审盖章推荐。

(四)各申报主体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骑缝章,于5月18日之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正式文件的word版请发至1160010565@qq.com。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巢湖市科技局创新平台科810室

科技成果转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入库申报表.doc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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