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贯彻落实《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试行)》(阜政办〔2020〕5号)要求,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和可操作、可落地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列入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三年培育范围或五年培育范围的企业
二、奖励政策兑现时间及标准
(一)对2020年当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百分点)的工业企业,除享受台阶奖以外,另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40%奖励企业法人代表。
(二)对纳入三年培育范围、且三年内每年产值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含5个百分点,下同)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按照培育期内每年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60%进行奖补。其中,前两年培育期内,每年奖励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30%;第三年实现上台阶目标的,按照前两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30%和第三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60%予以奖励。培育期当年未达到增速目标的,当年不予奖励。
兑现时间及标准:对列入三年培育范围的企业,对前两年产值增长等符合条件的,次年一季度核实产值与对地方财力贡献后,按照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30%计算奖励额度,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第三年实现上台阶目标的且产值增长符合条件的,次年一季度按照前两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30%和第三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60%予以奖励。
(三)对纳入五年培育范围、且五年内每年产值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按照培育期内每年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40%进行奖补。其中,前四年培育内,每年奖励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20%;第五年实现上台阶目标的,按照前四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20%和第五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40%予以奖励。培育期当年未达到增速目标的,当年不予奖励。
兑现时间及标准:对列入五年培育范围的企业,对前四年产值增长等符合条件的,次年一季度核实产值与对地方财力贡献后,按照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20%计算奖励额度,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第五年实现上台阶目标的且产值增长符合条件的,次年一季度按照前四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20%和第五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40%予以奖励。
(四)对纳入培育范围企业,产值达到预期目标,且产值增长当年实现翻番的,奖补资金翻一倍。
兑现时间及标准:对纳入培育范围的企业,年产值达到预期目标,且产值增长实现翻番的,在次年一季度兑现(二)(三)两条奖励时,奖补资金翻一倍。
三、兑现程序
(1)奖补金额第一次由企业在纳入培育后次年2月底之前向县市区(含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下同)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经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其中统计部门负责确认企业产值数据,财政部门负责确认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后续年度不再需企业申请,由县市区经信部门直接在每年一季度前组织相关部门审核。
(2)受益财政为县市区的,由县市区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政府按程序予以奖励。
(3)受益财政为市的,由县市区初审后,经信、财政、统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奖励。
(4)受益财政为市县(市、区)两级的,由市县(市、区)两级按受益比例予以承担。其中市级负责奖励部分由县市区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按比例予以奖励;县市区负责奖励的部分由县市区给予奖励。
四、管理监督
(一)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园区管委会及市县(市、区)经信、财政、统计等部门承担对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责任。
(二)市审计局负责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取消其3年内市级所有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问题较多的县市区,根据情节和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政策若与现行优惠政策存在交叉,按照企业自主选择、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2
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
五年培育范围企业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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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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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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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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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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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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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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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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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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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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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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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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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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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 发展目标(亿元) |
2019年产值 |
2020年产值目标 |
2021年产值目标 |
2022年产值目标 |
2023年产值目标 |
2024年产值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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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申明 |
我公司经营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上述所填资料均真实无讹,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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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经信、财政、统计审核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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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联合审核意见(由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联合审核结果填写)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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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纳入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培育范围承诺书
(企业名称) 谨就申请纳入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培育范围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2.保证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如有隐瞒、虚假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承诺未来 (填3或5)年内,我公司产值将达到 亿元,新上 亿元台阶;
4.承诺10年内工商注册地和税收不迁离阜阳市且主要业务和主要经营环节不从阜阳市剥离等;
5.如出现违规行为,同意市工业企业“ 13581”龙头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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