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原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精神以及省“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自“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开展以来,全省已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3个、示范县61个,为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抓好农机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地要将“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作为农机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农机)、应急管理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机安全基础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努力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十三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实施省财政资金“平安农机”项目
2020年,继续在宿州市、长丰县、巢湖市、亳州市谯城区、萧县、界首市、阜南县、天长市、定远县、六安市裕安区、安庆市宜秀区、太湖县等12个市、县(市、区)实施“平安农机”项目,每个项目安排资金20万元,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89号)拨付。资金主要使用方向为《安徽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申报条件》中各项工作开展和相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支出。
各项目单位要重视项目实施工作,争取地方财政加大投入,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化资金管理,有序推动项目实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监督指导工作。各地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工作总结分别于4月30日前和12月25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联系人:谢杨青;电话:0551-62611602;邮箱:27320183@QQ.com)。
三、认真做好2020年度“平安农机”示范申报
“十三五”期间我省已命名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3个、示范县19个、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38人。2020年,未开展省级示范创建或者已是省示范而未取得全国示范的市、县(名单附后)要加大工作力度,对照申报条件补缺补差,创造条件积极申报,争取早日达标。
申报程序依照原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和原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安徽省“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方案》进行。申报表单独A4纸装订(按要求附政府文件),正文统一为仿宋字体,主要工作成绩依据申报条件逐条说明,字数1500字以内,一式三份报送(电子稿同时报送)。有关佐证材料按照申报条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各地申报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
安徽省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
附件:待创建全国、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名单
一、待创全国示范市
合肥市
二、待创全省示范市
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宣城市、池州市、安庆市
三、待创全国示范县
界首市、凤阳县、定远县、六安市金安区、霍山县、含山县、南陵县、绩溪县、旌德县、泾县、铜陵市义安区、安庆市宜秀区、岳西县、歙县、黟县、黄山市黄山区、黄山市徽州区
四、待创全省示范县
巢湖市、固镇县、五河县、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市颍东区、阜南县、颍上县、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霍邱县、和县、无为县、郎溪县、枞阳县、石台县、宿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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