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一、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1. 对新建的省备案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
2. 对我市企业、研发机构、高校院所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获认定的国家(试点)联盟,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新获认定国家布局建设的区域性联盟、省(试点)联盟,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3. 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用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4. 对新组建备案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5. 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实验室,每年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
二、支持科技重大专项
1. 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的,按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予以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 对争取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项目、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等项目的,给予不超过国家下拨到账经费10%的补助。
2020年亳州市科技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QQ:1396523809,我们有专业导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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