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为加快推进我省重点企业完成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即贷款利率以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工作,让企业及时享受融资成本下降的政策红利,经商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拟建立省符合利率定价方式转换条件重点企业名单,精准推介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对接。现就开展符合利率定价方式转换条件的重点企业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企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有关要求
1.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沟通联系,认真摸排辖内符合利率定价方式转换条件重点企业,并组织企业填报《符合利率定价方式转换条件企业贷款情况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贷款情况表》)。
2. 请各市(含直管县)将单户企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贷款情况表》汇总后,于3月18日前将纸质版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组织开展对接。
3. 请各市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尽快落实对单户企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下企业的政策宣讲和银企对接服务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速企业复工复产。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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