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长丰县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长丰县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三)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得少于30个;
(四)能按要求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五)能按规定提供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保障;
(六)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不低于30%,青年见习基地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留用见习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材料
(一)单位情况简介,包括:主导产品、经济规模、人力资源状况等;
(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青年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四)《长丰县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五)《长丰县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三、申报认定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县人社局申报,县人社局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对经审核、审批通过的予以青年见习基地认定、公示。青年见习基地名单将通过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要求
青年见习工作是帮助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是全力推动未就业青年最大限度就业的民生工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申报,并于3月3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楼156、157窗口,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
长丰县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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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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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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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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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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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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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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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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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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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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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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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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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企业发展潜力、生产规模、经营状况、技术水平、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等介绍(此处可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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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 情 况 |
拟接收见习人员数量 |
接收见习人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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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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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员每月 生活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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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留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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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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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长丰县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申请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见习岗位名称 |
拟接收见习 人员数 |
占单位该岗位 总人数比例(%)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主要见习内容 |
见习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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