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合肥市项目申报

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瑶海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扶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

文字:[大][中][小] 2020-3-23  浏览次数:1680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扶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意见》(瑶办发〔2020〕1号),制定本细则。

一、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保障

(一)防疫物资生产补贴

申报条件:

1、疫情防控期间,纳入市级(含)以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目录;

2、为疫情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提供配套产品,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开票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纳入市级(含)以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目录表;

3、与疫情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的合同及发票(合同和开票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真实性承诺书。

操作流程:

各镇街开发区及时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审核推荐后报区经信局,由区经信局组织综合评价后及时兑现。

受理申报单位:区经信局、各镇街开发区

政策咨询单位: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64493618

(二)物业企业疫情防控支持

申报条件:

1、各物业服务企业准确、及时执行区街居及各级部门的工作领导与工作要求;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有效配合落实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

    2、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和社区要求,严格防控出入口的车辆和人员的进出,严守小区大门、做好登记等工作;做好进出人员的体温测量、基本情况询问、身份证明核查等工作;按要求进行小区相应区域的日常消毒;

3、各物业企业在本次防控中投入相应的人力(临时聘用人员、员工加班费、误餐补助、特殊津贴等)、物力(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宣传用品等)和财力,从业人员安全防护保障到位。

4、物业企业支持范围:瑶海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工商、税务可不在瑶海区)

操作流程:

1、由镇街开发区及时梳理上报在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

2、区住建局根据《物业服务企业防疫评优考核表》对上报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考核,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3、对通过考核的企业按照对应的奖惩项填写《瑶海区物业服务企业防疫评优考核审批表》报区物业办负责人、区住建局分管、主要负责人、区分管区长签字;

4、由区住建局负责奖励资金(应急物资)的审核发放通报表彰。

政策受理和咨询单位:区住建局物业办65661318

(三)补短板项目投资补贴

申报条件:

1、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投资建设医用紧缺产品生产线项目,其中,医用紧缺产品指口罩、防护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等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紧缺医用物资;

2、项目需经发改或经信部门备案;

3、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利投产并实现产品销售;

4、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开票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3、项目备案文件;

4、投资建设10万级或以上洁净厂房(车间)、购置设备的合同和发票(合同和开票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6、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证明材料;

7、真实性承诺书。

操作流程:各镇街开发区及时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经初审合格后推荐报送至区发改委,区发改委组织综合评价,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受理申报单位:区发改委、各镇街开发区

政策咨询单位:区发改委投资科64495533

(四)生活必需品保障支持

申报条件:

企业工商、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我区,且在我区持续经营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农产品批发企业、品牌连锁超市等以及其他商贸企业;

2、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营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批发企业供应本市蔬菜日均批发量超过200吨;

3、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营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零售企业蔬菜日均销售超过5吨。

申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蔬菜日均批发量、日均销售量合同及相关凭证。

操作流程:

疫情期结束后由属地受理,经审核推荐后报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综合评价,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受理申报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镇开发区

政策咨询单位:区商务局业务科64496043

二、保障企业用工复产

(五)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

申报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时间暂定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如省、市有新文件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认定(网址http://xwqy.gsxt.gov.cn/)。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区人社部门申请补贴,提交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和新签订合同并参保人员花名册。

操作流程:

疫情期结束后由区人社部门受理,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网上公示完成后拨付奖补资金。补助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政策受理和咨询单位: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4496518

(六)助力中小微企业上云服务

申报条件:

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商、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我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注册成为猪八戒网用户的中小微企业(包含已注册及新增注册)。

申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信息收集表。

操作流程:

填写企业信息表;经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成为猪八戒网用户,上报至区经信局。

受理申报单位:区经信局、各镇街开发区

政策咨询单位: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64493618

三、加大减费降税力度

(七)复工防控物资保障

申报条件:

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我区,按政府规定履行复工手续并严格执行复工要求的重点企业。

申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复工复产重点企业防疫物资申请表。

操作流程: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受理辖区内复工复产重点企业防控物资保障申请并填报申请表,汇总报送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开发区审核后,统筹安排给予防控物资支持。

受理申报单位:区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单位:区财政局金融科64496606

(八)降低运营成本

1、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房租减免

申报条件:

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商、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我区,并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约良好、在疫情期间经营受到较大影响)的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申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租减免申请书及说明材料。

操作流程:

由承租方向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审核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向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国资委)备案后落实。企业相关房租减免部分视同营业收入计入企业业绩考核。

受理申报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区属国有企业

政策咨询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 64496695

              国资公司           64695379

              工业公司           62551916

2、其他所有制经营用房的房租减免和免房租补贴

申报条件:

(1)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商、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我区,2019年新增的在我区承租其他所有制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

(2)对申报条件第一条的承租方免租2个月以上的业主(房东)。

申报材料:

(1)免房租补贴申请及证明材料;

(2)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房产税完税凭证。

操作流程:对中小企业承租其他所有制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其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业主(房东)向房屋所在地镇街、开发区提交免房租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属地初审后汇总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会同税务等部门审核后,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受理申报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政策咨询单位:区财政局金融科64496606

              各镇街开发区

(九)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1、困难企业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申报条件:

享受困难企业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范围是指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较大影响的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产业的纳税人用地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规定不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纳税人用地不得享受城镇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减免期限为所属期2020年上半年涉及自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申报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三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减免税年度的主要经济指标,如: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减免税依据、理由、税款缴纳及滞欠情况、减免金额等内容);

(3)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原件查验后退回);

(4)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操作流程:纳税人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报至瑶海区税务服务大厅。

2、延期申报

申报条件:

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

申报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3)经办人身份证件(查验后退回);

(4)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

(5)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查验后退回)。

操作流程:

申报期内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延期申报,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对申报期内无法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实际申报时补办延期手续。

3、延期缴纳

申报条件:

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税款缴纳的。

申报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3)经办人身份证件(查验后退回);

(4)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5)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查验后退回)。

操作流程:

申报期内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延期缴纳,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缴纳申请。对申报期内无法办理延期缴纳的纳税人,可在实际缴纳时补办延期手续。

政策受理和咨询单位:区税务局办税大厅65973599

(十)延迟复工企业支持

申报条件:

企业工商、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我区,且在我区持续经营,2019年税收50万元以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经属地审核合格的:百货商场(不含超市)、餐饮行业(不含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影院、剧场等文化娱乐场所,实体书店,城市阅读空间、图书馆、文化馆、旅行社服务业企业。

申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年度纳税相关凭证;

3、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纳税证明。

操作流程:

疫情期结束后由属地受理,经审核推荐后报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按照文件要求,以2020年上半年月平均税额区级留成部分为标准,给予两个月返税补贴,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受理申报单位:区商务局、 区文旅局、各镇街开发区

政策咨询单位:区商务局业务科64496043

             区文旅局综合科64493318

(十一)加快资金兑现

申报条件:

原则上必须是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瑶海区,且在瑶海区持续经营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2019年瑶海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条款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申报材料:

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承诺书,其他材料按照各政策执行部门实施细则要求。

操作流程:

1、本着“一次性申报受理、一次性联合会审、一次性兑现奖励”的原则,项目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街、镇、开发区(以下简称为“属地”)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并辅导企业通过“双创合肥.瑶海区窗口平台http://www.yhscy.cn”进行申报。各政策执行部门在网络系统上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企业申报材料送属地和政策执行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然后区统一成立联合审查小组,按照《2019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开展联合会审。会审情况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瑶海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

2、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拨付至属地,通过属地将奖励发放至企业。

受理申报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数据资源局

政策咨询单位:区财政局金融科64496606

              各政策执行部门

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十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商、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我区且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

1、客户申请书;

2、受疫情影响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

3、各政策性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操作流程:

按照各政策性担保公司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时向各政策性担保公司提出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按照风险自担原则自主决策提供优惠担保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分别按照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求,及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和受疫情影响情况,按照风险自担原则自主决策发放低利率优惠贷款。

受理申报单位:各金融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政策》(合金〔2020〕8号)

政策咨询单位:区财政局金融科64496606

 蜀山区建筑业政策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学习篇:专利小课堂

相关文章

·关于合肥高新区开展2020年至2021年青创资金项目
·关于合肥市征集2021年高新领域重大项目的通知
·关于高新区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光伏基地资金支持项目
·关于2019年肥西县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拟备案名单的公示
·关于公开征求《地理标志都督翠茗》合肥市地方标准意见的
·关于合肥市高新区开展2019年度环保政策兑现有关事项
·关于合肥高新区组织征集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
·关于印发合肥市特色商业街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合肥市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