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2020年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已将开始,那么申报该项目需要哪些条件呢?
一、适度规模经营。
种植业:粮油集中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设施蔬菜(含瓜果,下同)达到20亩以上,露地蔬菜达到200亩以上。
畜牧业:生猪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羊年出栏达到500头以上,奶(肉)牛年存栏5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10万羽以上。
水产养殖业:规模养殖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经果:葡萄、苗木花卉、茶叶等达到100亩以上。
林业:山区不小于300亩,丘陵地区不小于200亩,平原区不小于100亩。
特种种养业达到100亩以上,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在200亩以上。
二、土地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林场经营的土地权属清楚,土地流转年限不低于20年。
三、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场所。
四、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产品销售基本上实现订单化。
五、产品有“三品一标”认证。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在申报概述中说明)。
六、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提升明显,家庭农场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其成员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0%以上;省示范家庭林场年纯收入高于其他同类农户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证明文件(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证明。省直管县可提供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证明文件)。
八、具有常年指导服务的家庭农场辅导员(由县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注明辅导员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备查)。
九、种植业类家庭农场土地规模超过1000亩的,不予推荐。地处山区的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标准可放宽至第一条的50%。
(前六项摘自《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附件,结合《取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目录》部分删减)
安徽省科技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 QQ:2885218105
2020年申报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
市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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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 |
性别 |
文化程度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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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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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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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名称 |
2019年 |
2019年 |
家庭内 |
主要农产品 |
生产规模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列入省青年农场主 |
是否加入 |
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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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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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家庭农场名称 |
是否开展休闲农业/上年产值 (万元) |
是否开展电商/上年网上销售额 (万元) |
是否在贫困地区(含贫困乡、村) |
雇佣贫困户 |
是否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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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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