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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巢湖市延期申报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3-12  浏览次数:1600

为充分发挥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对品牌打造、产品推介的提升作用,现对2019年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予以延期,请各相关乡镇根据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自身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认真研究,并积极督促示范村镇组织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省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中特色产业的条件。一是具备专业村镇条件。已认定的省级以上专业示范村(乡、镇)。201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5%以上,高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以上。二是具备“三品认证”及注册商标。食用农产品要通过无公害或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有注册商标并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的农产品。三是具备村企(村社)对接机制。成立了与本村(乡、镇)主导产业或产品相适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对接的龙头企业。

二、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专业示范村、示范镇。

三、支持方向

1、支持品牌打造。强化品牌意识,开展品牌宣传,重视扶持培育,把农业品牌建设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建设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

2、加强农产品宣传推介。利用省级、市级、县级农产品宣传推介,充分建设线上线下网络宣传平台,有力打响品牌知名度。

3、全面提升示范村镇产业发展人员技能素养。组建电商销售人才团队,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和知识素养学习,培养一批有能力、有素质、有文化、有情怀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1、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项目申报书,2020年3月20日前将申报书正式文本电子档和盖章扫描件报至chsnwnyb@163.com,后期待疫情结束再将纸质文本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201室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评选:项目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主体申报项目的可实施性、申报主体的实际情况,择优评选1个申报主体实施项目。

3、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在5月底前将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项目实施主体上报文本内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规定给予奖补。

五、相关要求

申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如查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创建资格,不予奖补。

巢湖市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 QQ1396523809

附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doc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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