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20〕124号)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18〕46 号)文件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严格遴选,按照《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
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组织申报企业认真编报《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3.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以及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均需通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云平台“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系统”,由企业网上提交,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二、申报时间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于4月24日前,将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文件及其申请材料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科(申请材料一式2份)。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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