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2018﹞27号)要求,现就长丰县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奖补(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请政策奖补项目须在我县范围内组织实施;
2、开发园区(包括批准设立的经开区、工业园区、乡镇工业聚集区)经审批(备案)的新建工业投资项目(不含技改项目);
3、2019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按缴费目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前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及推荐项目名单(附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县经信局。
三、申报材料
1、《政策申报表》;2、《资金申请表》;3、《项目审核表》;4、营业执照复印件;5、立项审批(备案)文件复印件;6、一般缴款书收据复印件;7、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属乡镇、经开区;
2、乡镇、经开区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报送县经信局;
3、县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并会同县发改委、财政局 、执收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等联合审核。
五、附则: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的,纳入信用体系失信名单,不再享受财政扶持资金。
科技政策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020年3月9日
附表1: 长丰县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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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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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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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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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复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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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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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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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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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名 称 |
上缴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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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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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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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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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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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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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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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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