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享有商标专用权,然而,当注册商标的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如果不及时变更,商标专用权则受不到保护。
《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申请商标变更有两条途径:一是申请人直接申请办理商标变更。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相关的变更商标材料以及申请书件,提交前需要仔细确认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内容,避免有所遗漏,耽误变更申请的受理进度。二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变更。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请的,申请人需要根据代理人的要求准备相关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由代理人负责后续的商标变更流程。
注册商标的各个注册事项是不能随意变动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商标,如果其注册事项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动,就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相应的注册事项。因为每一注册事项都反应了一定的权利义务,与一定的法律关系相联系,所以已经作了注册的事项一旦有了改变,就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享有商标专用权,然而,当注册商标的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如果不及时变更,商标专用权则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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