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招商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及时有力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全力打好科技防控攻关战,提升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能力,现将第二批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市科技局将按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要求,启动绿色通道快速立项机制,遴选项目择优支持。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阜阳市科技局
2020年2月18日
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全力打好科技防控攻关战,根据《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结合我市防治实际情况和需要,本着及时启动、分批实施的原则,市科技局启动绿色通道机制,现发布第二批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如下:
一、研究方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项目聚焦强化应急技术攻关,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集成示范研究;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装备研发与应用。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体系建设研究;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与诊治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五)其他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起到积极作用的项目。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二、申报要求
(一)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驻阜的高等院校及其分支机构、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及科技型企业,项目科研成果可首先在阜阳地区进行推广应用;
(二)项目牵头单位应根据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组织项目申报,确定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三)对项目负责人无限项要求,无年龄等要求,只要有能力、有决心为打赢防疫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均可参与申报;
(四)鼓励联合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医疗卫生等相关领域优势单位申报,聚焦关键核心问题,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有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利、合作分工任务、资金投入结构、知识产权归属等;
(五)同一承担单位申请本专项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申报项目负责人本专项只能申请1项;
(六)本专项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发送申报书扫描版本到指定电子邮箱即可;申报单位获得本专项项目立项资助后,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清单、时间和方式我局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牵头及参与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提出申请;
(二)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申请人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牵头及参与单位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单位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考核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
(五)项目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科研诚信问题和虚假情况,我局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请人及申报单位列入黑名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至2月28日。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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