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挂牌企业、相关推荐商会员:
为做好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挂牌企业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区域性股权市场监 督管理试行办法》、《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 则(试行)》、《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披露业务规则》(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规范做好挂牌企业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是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应尽的义务,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各挂牌企业董事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信息披露规则》,并指定 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为信息披露负责人负 责信息披露事务。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中心将对企业信息披露情况记入挂牌企业诚信档案,作为企业今后转板出具合规性证明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在后续服务和监管上进行分类管理。对及时、规范进行信息披露的挂牌企业,中心将优先为其提供融资对接、转板培育等服务 并给予评优奖励。对未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挂牌企业,本中心除责令其改正外,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给予谈话提醒、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并将相关处理信息 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二)作为持续督导机构的有关推荐商会员,应勤勉尽责,对其推荐的挂牌企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辅导和事前审查职责。中心将对推荐商会员的持续督导情况记入会员诚信档案,并作为会员年度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积极督导的推荐商会员,中心将根据《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会员考评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会员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对在信息披露中督导不力的推荐商会员,本中 心除责令其改正外,并将根据《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会员管理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必要处理。
二、具体要求
(-)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主体
1、成长板与科创专板精选层挂牌企业。2019年12月 31日之前在成长板与科创专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须按本通 知附件1要求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格式详见附件1);
2、其他板块挂牌企业。2019年12月31日之前在科 技创新板、农业板、文化旅游板、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板、 专精特新板、科创专板培育层与基础层挂牌的企业,应按本通知附件2要求及时填写、报送和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
(二)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挂牌企业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将2019年年度报告 及董事会决议公告的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报送给中心。
三、其他要求
(一) 挂牌企业年报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心指定网站 (www. ahsgq. com)披露,鼓励挂牌企业在其网站上或通过
其他媒体公布2019年年度报告,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在中 心指定网站上披露的时间。
(二) 为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相关需求,进一步做好服 务对接,请各挂牌企业填制《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企业2020年服务需求调查表》(详见附件4),并在2020年 1月30日前以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报送中心。
(三) 挂牌企业可委托具有中心专业服务会员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具体名单详见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开展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为企业出具审计报告。企业年度报告 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过审计的,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 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挂牌公司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文;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 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挂牌公司应披露审计意见全文及公司
管理层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 报告未经审计的,应注明“未经审计”字样,还须经公司盖 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仅限成长板/ 科创专板精选层挂牌企业使用);
2.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仅限科技创 新板/农业板/文化旅游板/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板/专精 特新板/科创专板培育层与基础层挂牌企业使用);
3. 董事会决议公告模板;
4.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服务需求调查表。
中心信息披露联系人:朱玉丹 项目申报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jgfwxp@ahsgq. 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技创新服务 中心B座13层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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