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安庆市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依法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 是各县(市)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相对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 企业主业突出,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5.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直接认定为“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 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 有偷、漏税行为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安庆市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六)申报企业盖章确认的专精特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安庆市专精特新认定时间
“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市经信委组织认定。每年组织一次认定工作,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微信同步>
咨询Q Q:2881026093
卧涛首页 | 关于卧涛 | 高企认定 | 专利代理 | 科技项目申报 | 成果转化 | 通知公告 | 行业资讯 | 解疑答惑 | 联系卧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