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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2019年度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资金奖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字:[大][中][小] 2019-12-24  浏览次数:2037

2019年12月19日,《合肥市2019年度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资金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奖补办法》)印发实施。现将《奖补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根据《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19〕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9条“推动绿色生态发展”第3款“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对节能环保产业化、重点工业节能节水技改、工业清洁生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等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为明确有关事项、便于企业申报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背景

2016年,工信部印发《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鼓励加快推进绿色制造。2019年,按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室〔2019〕34号)文件精神,市级经信部门节能工作将重点围绕工业领域节能减排、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绿色制造等开展。因此,市经信局将整合了原有支持节能技改、工业节水政策,并将节能环保产业化、清洁生产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信息化等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制定了“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政策条款。

三、起草过程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的条款内容,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我局进一步细化了项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工作程序及其他事项,形成了《合肥市2019年度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逐条研究,合理吸纳,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经过公平竞争性自审、局法规处复核等环节,2019年12月6日,《奖补办法》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

四、主要目标

通过对全市10-15个重点的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进行支持,发挥重点项目以点带面作用,促进相关企业、行业、地区绿色转型发展。

五、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政策条款、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工作程序及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政策条款。明确了拟定办法的政策依据。

(二)支持方向。对条款确定的节能环保产业化、重点工业节能节水技改、工业清洁生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支持方向分别进行了细化。

(三)申报条件。对拟申报政策的项目从项目主体、投资额、建设时间、实施效果、示范引领等方面进行了要求。项目主体方面,主要参考《2019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合经信综合﹝2019﹞185号)中申报主体的要求。投资额方面,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参考原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要求,确定为3000万元;工业节能技改、工业节水技改项目参考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项目申报要求,确定为50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结合前期摸排情况确定为1000万元(初步摸排,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全市有4个);清洁生产项目和节能信息化项目参考节能技改项目确定为500万元。建设时间方面,由于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为首次纳入政策奖补范围,因此拟向前进行追溯,对2018年以来实施且未获得市级相关政策奖补的项目均予以支持,并要求项目稳定运行三个月以上,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实施效果方面,参考原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的相关要求,分类别进行了明确。示范引领方面,要求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相关行业或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可复制、可推广。

(四)申报材料。除必要的承诺书、申请表、营业执照外,仅要求申报主体围绕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完工证明以及项目绩效等方面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程序。参考《2019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合经信综合﹝2019﹞185号)确定的“网上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执行。其中,市级审核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并在局法规处的建议下明确了奖补标准:“对综合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项目按照项目类别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单个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奖补不超过300万元,不低于200万元,奖补项目最多不超过3个;单个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奖补不超过200万元,不低于100万元,奖补最多不超过4个;其他类别项目单个奖补不超过100万元,不低于50万元。同类项目等额奖补。资金使用采取总量控制,资金总额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

(六)其他事项。主要对违规申报项目责任追究、“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填写等进行了明确。

六、创新举措

一是充分结合工作职责,有效整合原有政策,首次提出合肥市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政策;二是为加快合肥市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并将单个项目奖补限额较其他类别提高至200万元;三是将清洁生产项目列入支持范围,鼓励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项目,促进工业领域污染物减排;四是鼓励开展节能信息化项目实施,对能耗在线监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及区域性节能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予以支持。

七、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严格按照《合肥市2019年度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资金奖补办法》,对实施了绿色改造且达到预期指标的重点项目予以奖补,鼓励引导我市工业企业绿色化转型。

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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