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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领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12-11  浏览次数:2104

根据《合肥高新区2019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合高管〔2019〕37号)(详见附件1),2019年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以下简称“合创券”)第二批额度申领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合创券

合创券是指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创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而面向企业设计发行的一种可兑现的有价电子凭。持券企业与经合创券管理部门发布的服务机构之间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时,可用合创券支付;由服务机构到合肥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兑现。

二、合创券发放对象

在合肥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四类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 至少有1名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社保且在孵化器(众创空间)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通过高新区管委会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业服务机构(详见附件2)推荐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二) 有实际办公场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有3名员工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同上);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高成长性企业。

企业在合创券账户内剩余合创券额度过期失效或余额为0时,本次方可继续申请 。(剩余额度在500以下的将会自动清空余额,符合领券资格可以继续申请)

三、发放额度

本次计划发放额度总额为1500万元。所有企业每年获得合创券授信额度上限为10万元;在合创券存续阶段,所有企业实际使用通用券额度的上限为30万元。

为保证公平分配、提高使用效率,申请企业应认真分析对合创券的需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合创券的相应额度,并仔细阅读根据《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中关于合创券的使用程序。

四、申领流程

(一)符合发放对象的企业首先登录合创券网站(https://ctv.gx-hch.com/anon/home)进行登录/注册,新注册的企业用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件,完成入驻。待入驻审核通过后,再次进入系统中的合创券管理,点击“我要申请”按钮后,完善办公信息、贷款融资等资料后,等待系统统一审核。

(二)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五个维度:影响、实力、能力、发展、贡献,对申领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结合过往领取合创券的使用情况,以及申领企业是否存在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信信息,对每个企业进行审核。

实施办法中第(一)类中待推荐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应及时与所在创业服务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产业技术研究院)联系,待创业服务机构在合创券系统进行资格推荐后,方可根据系统的综合评分结果,获得一定额度的合创券。同时,上述创业服务机构须在12月25日前将盖章后的《合创券推荐函》扫描件(详见附件3)传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推荐企业。

实施办法中第(二)、(三)和(四)中其他科技型小微企业、国家高企及高成长性企业点击申领按钮后,按照提示上传完相关材料后,通过管理部门人工复核后,方可根据系统的综合评分结果,获得一定额度的合创券。

(三)合创券额度申领、审核及授信结束后,高新区科技局将拟发放合创券额度的企业名单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合创汇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合创券生效可使用。

五、时间

企业完善信息、申领合创券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审核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杨、郑锴

联系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1:2019年合创券第二次申领注意事项.docx

附件2: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2019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19年第二批具有推荐权的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单.docx

 

附件4:合创券推荐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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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创券第二次申领注意事项

一、合创券系统地址:https://ctv.gx-hch.com/anon/home

 

二、找回账号密码:若账号密码忘记,可在登录页面选择【找回密码】-【通过人工重置密码】,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it@ourqq.cn的邮箱,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会于1-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的形式回复账号密码。

 

三、社保信息(系统会自动抓取企业社保数据,如抓取失败,企业需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社保材料。)

1、需要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数据;

2、证明中需体现出:缴费单位、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等关键信息,缺一不可;

3、证明无论是纸质版还是电子版,需加盖鲜章或电子章;

4、若社保资料存在多张,请合并到一张PDF后上传;

5、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文件必须是jpg、jpeg、png、pdf格式。

 

四、办公信息(必填)

1、租赁合同:合同中的租赁日期需明确显示出包含申领合创券当月;合同中办公面积必须以XX平方米体现(仅有众创空间可以XX工位数来体现);若涉及免租的场地,须上传免租协议;

2、租赁发票:发票中需在备注栏中体现出租赁日期(若租赁日期为手填需加盖公章),租赁发票日期必须覆盖至本次申领合创券的前三个月;

3、若办公地址为企业自行购买,可上传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无需上传租赁合同;

4、合同及发票只能上传PDF且需加盖公章,若合同/发票存在多张,请合并为一个PDF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5、通过科技局年度考核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可以提供房租收据;

 

五、经营信息(必填)

1、所填信息需与上传资料中数据保持一致;

2、证明材料请上传:《企业所得税费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期间费用明细表》,注意请将申报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再扫描上传;

3、填写时注意金额单位。

 

六、贷款信息:

1、贷款合同中需体现出甲方名称、贷款金额等关键信息;

2、所填信息需跟贷款合同、到款证明保持一致;

3、贷款合同及到款证明若存在多张,需合并为一个PDF上传;

4、填写时注意金额单位。

 

七、投资信息(注:需获得专业创投机构或行业龙头企业融资,且一次性投资超过200万元。专业创投机构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行业龙头企业是指列入中国500强、世界500强、行业前十强的企业(经第三方机构认定)):

1、投资合同中需体现出甲方名称、投资金额等关键信息;

2、所填信息需跟投资合同、实际投资证明保持一致;

3、投资合同及实际投资证明若存在多张,需合并为一个PDF上传;

4、填写时注意金额单位;

5、个人投资无效。

 

八、开放申领时,企业必须点击【合创券管理】-【我要申领】的按钮进行实际申领,否则系统无法匹配合创券额度。本次申领时,必须剩余额度为0,才可继续申领(剩余额度在500以下的将会自动清空余额),其他情况均不符合本次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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