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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12-3  浏览次数:2609

根据省经信厅通知: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1 264号)、安徽省人民 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 46号),结合安徽省“十三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经研究,现 就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附件2)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二、 申报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认定制 度,实现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信厅网站(http://jx.ah.gov.cn), 找到企业云办事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 录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按系统引导完成在线填报。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各市、直管 县经信局提出推荐意见,行文报送省经信厅。
(三)省经信厅对各地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 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厅发文认定其为“安徽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专注“四 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 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 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推荐上来。
2.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局收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 作,企业申报时间至12月13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各市、直 管县经信局推荐文件请于12月18日前报送省经信厅。
业务咨询热线: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1. 2019年专精特新认定各地名额分配表
2.安徽省“专精特新冲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2019年专精特新认定各地名额分配表

地区

名额

合肥

133

淮北

15

亳州

26

宿州

37

蚌埠

36

阜阳

38

淮南

17

滁州

40

六安

28

马鞍山

34

芜湖

71

宣城

24

铜陵

23

池州

15

安庆

36

黄山

15

广德

7

宿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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