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42号)精神,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现经企业申请,由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安徽省庐江县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第五批8家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
现对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 8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6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51-65318129
附件: 第五批公示名单.xls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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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批 公 示 名 单 | |||
序号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审核补贴金额(万元) |
1 | L14168 | 安徽省庐江县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0.6016 |
2 | L13917 | 安徽省庐江县鑫隆花炮有限公司 | 0.6941 |
3 | L21230 | 安徽同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2196 |
4 | L13244 | 安徽省庐江县许桥建筑建井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0.1913 |
5 | L14334 | 安徽正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0.213 |
6 | L22566 | 庐江金蜘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0.1009 |
7 | L20877 | 安徽璞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0.8694 |
8 | L20099 | 庐江博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1.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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