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县、区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备案申报的通知》(皖科智秘〔2019〕436号)文件精神,开展我市2019年度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院士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数量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2.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二、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三、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程序
1.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省平台与人才专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项目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并上传附件材料。(网上申报时间10月28日-11月4日)
2.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打印胶装报送至所在县区园区科技部门。(11月6日前)
四、附件材料要求
1.设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
2.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3.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
4.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签约院士及其团队简介;
6.签约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
五、报送要求
县区园区科技部门于11月6日前,将辖区内院士工作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word版、pdf版各1份);出具推荐函和汇总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盖章后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局人才智力引进与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宿州市高新区科技大厦511室),电子版发至szskjjyzcgb@163.com。
企业咨询热线:18755150066(微信同号)
请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并做好申报服务工作。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
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
市科技局(盖章) 时间:
序号 |
院士工作站名称 |
组建单位 |
组建单位 性质 (民企/国企/事业) |
加盟院士 姓名 |
院士所在 单位 |
院士是否退休/之前受聘数量 |
合作协议 期限 |
合作领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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