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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高新区组织开展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10/9  浏览次数:1924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要求,根据省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税务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高〔2018〕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转发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区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从事《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 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对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网上注册、申报。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填报。

3. 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两面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

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数据光盘,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合肥市科技局高新处(市政务中心一区B座615室)。同时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发至市科技局联系人邮箱。

4. 市级推荐。市科技局会同商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形成推荐意见。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需要,市相关部门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市科技局受理各企业报送的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以此时间为准。

(二)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1-5下载链接:http://kjt.ah.gov.cn/content/detail/5d91b27f7f8b9a0d78356e4f.html

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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