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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8/30  浏览次数:2355

关于开展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推进合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将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工作(以下简称“贯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1.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

 

二、申报程序

1.企业于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统一推荐,于9月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汇总表、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汇总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沿河路11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09室)。

3.市局在已备案的贯标服务机构中随机抽签分配,服务企业。

4.贯标培育期满,市局组织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企业负责申报自主创新政策奖励经费3万元,奖励资金兑现后,由企业全额拨付服务机构。验收不合格,则不享受政策兑现。

5.市级贯标培育企业通过验收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批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创新型企业批文的复印件、现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授权证书或者受理通知书、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胶装成册。

    2.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工作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不得随意增减、删除其中数字和文字。单独打印。

    3.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单独打印。

四、有关要求

1.申报贯标培育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在承诺书上签字,保证任务内容顺利完成,相关责任企业自担。申报成功后,由分管副总主抓,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确保贯标培育工作按时序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同时,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省、市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并参加相关活动,如果发生变动,需要及时向县区、市局备案变更。

2.已经是省、市贯标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3.服务机构(已备案)要加强对企业贯标培育现场服务和指导,现场培训次数在4次以上。

4.政策奖励经费,仅用于服务机构(已备案)提供贯标培育服务,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5.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企业当前具体情况,保证所推荐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职工人数不少于50人)和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确保贯标培育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贯标培育企业监管、协调、服务工作。

 咨询热线:0551-65300518

附件:1. 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申报表

2. 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承诺书

3. 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申报汇总表

 

2019年8月29日

 

 

合肥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8月29日印发

 

附件: 合知[2019]8号(附件1申请表).xls
合知[2019]8号(附件2承诺书).doc
合知[2019]8号(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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