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今年新奖补政策显示!高新区企业必看!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2018年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18〕130号)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合肥高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兑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一)企业和单位,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原则上均需在合肥高新区,符合(合高管〔2018〕130号)文件扶持范围。 (二)政策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权益资本的50%。 (三)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将列入市级和区级产业政策申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市级、区级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二、项目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首先登录合肥高新区合创汇网站,点击“政策通”,下载操作手册后,按要求注册后登录,完善所有信息后,按流程申报。 三、项目申报时间 四、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科技金融政策第19条:金融服务机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条款:对经高新区备案的新引进的金融机构、符合一定条件并经认定的金融专业服务机构等,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房屋租金的50%给予补助,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对在高新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新引进金融机构、符合一定条件并经认定的金融专业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见“阅读原文”中附表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金融专业服务机构相关认定材料、基金资金到位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发票。 (二)科技金融政策第21条:奖励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条款:鼓励在园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对区内企业开展业务,按申报当年实际发生直租和售后回租等各类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商业保理业务月均业务余额的0.2%给予专项奖励,专项用于激励管理团队,每家机构年度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在园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并在当年为区内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服务。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申请表(见“阅读原文”中附表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业务月均业务余额证明材料、符合补贴范围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其他补充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涉及到小微企业的,其划分标准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更多项目问题及申报详情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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