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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肥西县困难企业认定申报的补充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8/21  浏览次数:2111

根据市局最新通知,现就肥西县困难企业认定申报佐证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具体说明如下:

一、需补充完善材料:

1.附件1和附件2需都提交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格式为Excle;

2.环保处罚及失信证明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需加盖工会组织及单位公章);

4.新增加第8项“8.之前未执行完或2019年新签订的生产订单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所有需提交材料,见文末附件“稳岗返还佐证材料目录清单(更新)”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报企业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版发至邮箱254372321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肥西县困难企业认定请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且恢复有望企业

  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一、《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且恢复有望企业申请表》一式 8 份(县区留存 1 份,报市里 7 份);

  二、《 县(市、区)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申报信息表》一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1、2018 年企业审计报告原件(须第三方机构出具);

  2、2019 年 1—7 月(逐月)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原件(以上表格须加盖单位公章);

  3、2019 年 1—7 月(逐月)国家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原件(所得税与增值税等税项等须单列明晰、清楚可见)、企业纳税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社会保险及失业保险参保证明等材料原件;

  六、企业征信情况及环保处罚证明材料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须加盖工会组织及单位公章);

  八、有未执行完或 2019 年新签订的生产订单合同复印件(或产品买卖协议,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序号一至二电子版格式为 Excel;序号三至八项所列材料需胶印成册,一式两份(县区与市各留存一份),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材料(PDF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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