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9〕33号)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新建项目(不包括“一事一议”项目);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二、申报要求
(一)支持新建项目、奖励重大项目团队和支持企业境外并购3类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财政部门联合上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由各县(市)区发改、统计部门联合上报,开发区由经贸局上报。
(二)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皖政〔2019〕30号)要求,组织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对照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2、3、4),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三)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申报条件第2条调整为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达到1亿元及以上(包括研发、建设、设备采购费用等,不含土地价款,下同)。请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进行申报。省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安排申报金额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类别2中,企业申报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不能重合。
(四)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于8月27日下午下班前,以正式文件将4类事项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每个项目单独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市发改委高技术和产业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同时在安徽省“三重一创”项目信息系统上同步申报(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网址:http://61.190.70.37:8080/private/login;申报批次:2019年第一批次),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0551-65300258
附件:
4.XX“三重一创”高新技术企业类别1申报一览表、类别2申报一览表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号)
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号)
7.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
即将开展的项目准备: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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