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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做好股份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专板挂牌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6/24  浏览次数:2325

中心各会员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下称“科创板”)建设工作正稳步推进。

5月26日,李国英省长来中心考察时,对中心发展业绩、科创板建设成果表示肯定。他要求中心积极汇聚资源,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努力增加挂牌企业数量,提高挂牌企业股改率和融资覆盖率,通过投融资路演和孵化培育帮助企业规范发展、做大做强,早日走向更高层次资本市场。

今年6月,在各地政府精心组织和发动下,企业挂牌踊跃,当月共1370家企业申请挂牌,其中,股份公司1家,高企407家,非高企业963家。

为落实李国英省长重要指示,中心根据前期存在的非高企申报数量偏多、股份公司数量偏少等问题,就明确股份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比例等事项请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6月20日《关于同意有关请示事项的复函》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省科创板挂牌企业质量,增加股份制企业数量,提高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占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高企和股份制企业推荐比例

中心AA类推荐商,高企推荐总数与非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非高企”)推荐总数之比不得小于4:1,同时所推荐股改企业数量不得低于推荐总数的10%;中心A类推荐商,高企推荐总数与非高企推荐总数之比不得小于6:1。推荐商在高企推荐总数与非高企总数比例及股改企业占比未达到要求前,暂停其非高企挂牌申请材料的受理,并暂缓对已受理非高企的审核,直至达到比例要求。

二、扩大股份制企业推荐范围

报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意,对已在中心其它板块挂牌、符合科创板定位、满足精选层挂牌条件的高企,在完成撤牌并进行股改后,可推荐在精选层挂牌;以股份公司形式设立且符合科创板定位、满足精选层挂牌条件的高企,经中心专业服务商会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就企业挂牌出具相关报告后可推荐在精选层挂牌。

此类企业挂牌后,将列为地方政府挂牌指标考核对象、享受省财政改制挂牌奖励。

三、具体操作

1、推荐商根据各自资质类别及对应的高企和股份制企业推荐比例要求,结合已申报高企和非高企数量,自行确定今后高企和非高企推荐数量;当高企数量超过比例要求时,中心将根据可审核非高企数量,按照受理时间先后顺序,从已受理的非高企中确定审核对象。

2、当月10日前受理的申报材料纳入当月审核。审核通过的,当月挂牌,并下达《证券挂牌通知书》;有条件通过的,经审核满足通过条件后,纳入下月挂牌,并下达《证券挂牌通知书》;不通过的,须重新申报,并按新申报材料程序处理。

3、根据当月挂牌企业数量及中心工作安排,择时举办企业集中挂牌仪式。

 安徽省科创板事宜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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