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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中国声谷2019年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第一批)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5/9  浏览次数:3059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9号),加快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根据工作部署,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中国声谷2019年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国声谷产业园入驻企业;在中国声谷备案,企业落地在合肥市其他区、县内符合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7〕276号)中“首台(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基本条件,(研发产品(在广电、通信、新闻出版、汽车、家电、智慧小区、机关办公等领域)应为国内首创或填补国内空白,在国内属首台、首款、首套的创新产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重点支持软硬一体化智能终端产品示范应用,首版次软件产品另行申报;

(二)产品是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或者是传统产品智能化改造后的新产品,已列入2017年、2018年示范应用计划智能产品升级后的产品不得再申报;

(三)产品具有本地属性,在中国声谷(在中国声谷备案,落地在合肥市其他区、县的可在企业所在地)研发或生产;

(四)产品具备上市销售和应用条件,需要通过政府组织的示范应用,进一步引导销售和提升产品(已经形成较成熟市场销售的产品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声谷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申报书》;

(二)必备的附加材料:

1. 企业入驻中国声谷有关协议或证明材料;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 申报产品由所在地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证书或报告;

4. 由所在地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产品技术查新报告,以及产品技术发明、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等证书;

5. 能够证明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的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产品申报书同时提供word和pdf盖章版本各一份)提交时均须编辑在同一个文档里。

四、其他事项

(一)请5月20日(周一)上午下班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及汇总表电子档反馈高新区声谷办,电子版一个文档内压缩同时一并反馈 (电子档命名:企业名+产品名)

 (二)纳入中国声谷首台(套)创新产品年度示范应用推广计划的产品,由产品研发企业申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9号)“首台(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另行通知)。

中国声谷政策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附件:1. 中国声谷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申报书.doc

      2.中国声谷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申报汇总表.docx

      3.省经信厅“四送一服”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联系表.docx

中国声谷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申报汇总表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推广对象

产品价格(元)

计划推广数量(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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