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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5/9  浏览次数:2266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131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18年度科普统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科学技术普及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掌握科普状况、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2018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和《2018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本次全省科普统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由省科技厅引智人才处和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报送要求

1.2018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以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kptj.chinainfo.org.cnhttp://kptj.chinainfo.org.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2.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由科技部统一制发的2018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纸质报表。填报要求请参考附件中的《2018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实施方案》及《2018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文件下载请登录http://www.ahkjt.gov.cn/technologi/index.htm" \t "_blank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ah.gov.cnhttp://kjt.ah.gov.cn)。上报纸质报表一式两份,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另留存一份备案。

3.报送时间:请于2019年6月7日前上报。

4.报送地点: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合肥市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213室)。

5.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17日前填写本单位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回执,反馈至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

安徽省项目政策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下一篇:6月安徽省项目申报准备

 

附件2

 

 

 

2018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9年3月


 

填 报 说 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掌握国家科普资源基本状况,了解国家科普工作运行质量;切实履行科技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和组织。

(三)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主要调查上述对象的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六个方面。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报表制度为年报。报告期为1月1日—12月31日。

(五)调查方法

本调查为全面调查,填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指标解释进行填报。

(六)凡在表“KP-002科普场地”的第一部分“科普场馆”填报数据的单位,均需确保此“科普场馆”的数据单独在线填报,不能与其他单位汇总填报。

(七)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

发展改革部门(25)、教育部门(03)、科技管理部门(01)、工业和信息化部门(19)、民族事务部门(21)、公安部门(20)、民政部门(2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7)、自然资源部门(含林业和草原系统(11))(04)、生态环境部门(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34)、交通运输部门(含民用航空系统、铁路系统)(33)、水利部门(35)、农业农村部门(05)、文化和旅游部门(06)(旅游部门(12)合并到文化部门(06))、卫生健康部门(07)(计生部门(08)已合并到卫生部门(07))、应急管理部门(含地震系统(14)、煤矿安全监察系统)(22)、中国人民银行(3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3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9)、知识产权系统(37))(24)、广电部门(10)、体育部门(28)、中科院所属部门(13)、社科院所属部门(31)、气象部门(15)、粮食和储备系统(23)、国防科技工业部门(39)、共青团组织(16)、工会组织(18)、妇联组织(17)、科协组织(02)、其他部门(30)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报 表 目 录

 

序号

表名

指标个数

表1

科普人员

14

表2

科普场地

33

表3

科普经费

17

表4

科普传媒

22

表5

科普活动

19

表6

创新创业中的科普

19

合计

 

124

 

 


调 查 表 式

(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

KP-000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8]196号

 

 

 

20   年

 

有效期至:

 2021年12月

 

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103

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见说明)   □   □

104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代码(见说明)  □

105

机构属性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

企业

其他

□国家机关

□科研院所

□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类

□全民所有制企业

□其他

 

□高等教育机构

□民政部门登记类

□非全民所有制企业

 

 

□其他

 

 

 

106

单位级别             

中央级 □    省级 □     市级 □     区县级 □

107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区划代码    □□□□□□□□□□□□ 

108

单位经费来源情况:     □ 财政全额拨款    □ 财政差额拨款    □ 自收自支

109

年末从业人员合计          人     本年收入总额           万元      本年支出总额           万元

110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111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邮政编码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说明: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

发展改革部门(25)、教育部门(03)、科技管理部门(01)、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含国防科工系统)(19)、民族事务部门(21)、公安部门(20)、民政部门(2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7)、自然资源部门(含林业和草原系统(11))(04)、生态环境部门(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34)、交通运输部门(含民用航空系统、铁路系统)(33)、水利部门(35)、农业农村部门(05)、文化和旅游部门(06)(旅游部门(12)合并到文化部门(06))、卫生健康部门(07)(计生部门(08)已合并到卫生部门(07))、应急管理部门(含地震系统(14)、煤矿安全监察系统)(22)、中国人民银行(3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3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9)、知识产权系统(37))(24)、广电部门(10)、体育部门(28)、中科院所属部门(13)、社科院所属部门(31)、气象部门(15)、粮食和储备系统(23)、国防科技工业部门(39)、共青团组织(16)、工会组织(18)、妇联组织(17)、科协组织(02)、其他部门(30)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代码(GB/4754-2017):A 农、林、牧、渔业;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


 

(二)科普人员

 

表    号:

KP-001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8]196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

2021年12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一、科普专职人员

KR100

 

    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KR110

 

          女性

KR120

 

          农村科普人员

KR130

 

          管理人员

KR140

 

          科普创作人员

KR150

 

          科普讲解人员

KR160

 

二、科普兼职人员

KR200

 

    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KR210

 

          女性

KR220

 

          农村科普人员

KR230

 

          年度实际投入工作量

KR240

 

          科普讲解人员

KR250

 

三、注册科普志愿者

KR30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主要平衡关系:

KR110≤KR100,KR120≤KR100,KR130≤KR100,KR140≤KR100,KR150≤KR100,KR160≤KR100。

KR110、KR120、KR130、KR140、KR150、KR160均为KR100的子项,只是KR100的一部分,所以数量值均要小于或等于KR100。

KR210≤KR200,KR220≤KR200,KR230≤KR200,KR250≤KR200。

KR210、KR220、KR230、KR250均为KR200的子项,只是KR200的一部分,所以数量值均要小于或等于KR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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