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淮南市项目申报

淮南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19年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4/26  浏览次数:2255

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稿)的通知》(淮府〔2018〕9号),鼓励和支持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提升我市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现就2019年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条件、程序及需提供的申报材料等详见《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淮经信技装函〔2017〕20号)相关要求。

2、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初审后上报,并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申报文件、企业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本1份、电子版本1份)于5月5日报送至市经信委技术改造与装备科。

淮南市首台套认定疑问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QQ:2885056880

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提升我市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并经用户初次使用的单台(套)设备。

      第三条 市经信委牵头负责全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定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认定范围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领域为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重大技术装备。

      第五条 申请认定的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单位。

     (二)申请产品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特征,并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要求。单台(套)设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

     (三)符合导向。申请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以及淮南市产业发展路径。

     (四)产权明晰。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五)技术先进。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六)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程序

      第六条 申请单位须向所在县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各县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经信委。     

      第七条 申请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书(附件1)。

     (二)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表(附件2)。

     (三)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附件3)。

     (四)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推荐函。申请材料要求同专业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函,并附专家简介。

     (五)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六)申请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申请认定产品的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标准备案证明,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八)申请认定产品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

     (九)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第八条  市经信委会同市科技、财政、质监、税务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市经信委对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审定,初步形成年度《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以下简称《重大技术装备名单》)。

      第九条 市经信委通过其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条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委正式公布《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并颁发《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证书》,作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第四章  政策扶持

      第十一条 在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对获得《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单位,给予25万元补助,由获得补助的单位用于相关技术研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请单位应如实提供真实材料和数据。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核实,撤消认定结论,收回认定证书,追回奖励资金,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其再次申请认定的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

·关于淮南市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投资项目库的通知
·关于淮南市开展2021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
·关于认定第九批淮南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2019年拟评价淮南市绿色工厂名单公示
·关于做好淮南市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
·关于淮南市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的联审
·关于淮南大通区组织申报2021年度水产原良种健康养殖
·关于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淮南地方赛比赛结果
·关于淮南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推
·关于开展2019年度淮南市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