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皖经信安协函〔2018〕31号
各市经信委,有关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促进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示范项目重点引导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一)网络安全防护,包括实现资产管理、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入侵检测和防御、身份管理和访问控制、数字签名、商用密码应用、数据保护等防护功能的平台或系统。
(二)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包括具备网络攻击监测发现、网络流量分析与监测、态势感知、威胁预警与情报共享等监测预警能力的平台或系统。
(三)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包括支撑攻击溯源、事件响应、取证分析、应急恢复、应急演练等应急处置需求的平台或系统。
(四)网络安全检测评估,包括提供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源代码分析、漏洞检测、渗透性测试、模拟仿真、安全培训等检测评估能力的平台或系统。
(五)新技术新应用安全,包括用于保障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下一代网络(5G和IPv6)、物联网、车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的平台或系统。
(六)其他,应用效果突出、创新性显著、示范价值较高的网络安全项目。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行业和领域(电信行业除外)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中央企业除外)。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申报主体牵头或参与联合申报的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对于多个申报主体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申报的主体数量不超过3个。
(二)推荐对象:项目推荐对象为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不接受脱离应用场景的网络安全软硬件产品。项目须已正式投入运营,投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综合性项目仅限网络安全相关部分)。已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已申报但未入选2017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项目的不得在本批次再次申报。
(三)遴选要素:示范项目遴选重点考虑项目的实用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考察项目是否具备实践基础并解决了应用单位实际存在的网络安全问题,是否运用创新技术并持续改进,是否具备较高的成熟度和可复制性,充分发挥综合效益。
三、推荐流程
(一)各市经信委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省属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厅(每个企业不超过1个项目)。请于2018年12月24日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厅(见附件,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文件公告栏下载),逾期不再受理。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3年。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2. 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3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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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
2. | 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
附件2
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座机号: 手机号:
序号 |
申报方向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牵头单位排首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手机与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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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申报主体项目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
注2: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mz@ahjx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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