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县区经信委(发经委),开发区、新区经发局(部):
为认真落实《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1294号)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马政〔2018〕48号),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建立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内涵和特征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1.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
4.新颖化。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二、申请入库条件
凡具备上条所述一项特征并符合本条所述入库标准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
1.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本区域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竞争优势突出,发展、创新潜力大,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进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
1.已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和在库企业;
2.在申请或入库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4.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入库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入库程序
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申请实行常年申报、定期公示制度,实现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企业登录马鞍山市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gyy.mas.gov.cn/),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点击“项目申报”服务栏,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
2.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由县区(园区)经信委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市经信委。
4.市经信委对各县区(园区)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入库意见并在马鞍山市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和马鞍山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按《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园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择优推荐上来。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发文,请及时关注。
2.请各县区(园区)收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时间至10月2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正式文件请于10月29日前报送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10月30日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出50家企业入库,并按评审结果推荐至省经信委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1294号.pdf
附件3: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1
各县区(园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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