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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做好第五批省“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10/12  浏览次数:2869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激励更多高层次人才在皖创新创业,我省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安徽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省“特支计划”),并面向科研院所等领域进行拓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五批省“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组办字〔2018〕30号)要求,现将第五批“特支计划”科研院所创新类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央驻皖和省属科研院所、市属及区域内的科研院所从事科技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入选后能连续在安徽工作5年以上。

(三)一般要求在国家或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或学科建设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级创新基地的高层次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创新发展潜力较大,业绩突出;或具有重大的科技发明创新或在参与企业科技创新、科技转化、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其成果转化具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以及海归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在管理期内的其他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不纳入申报范围。一家用人单位限报一名人选,每人限报一类。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省“特支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并准备好附件材料。

2、材料审核及报送。市属及区域内的科研院所由各市科技局审核后统一签字盖章报送至省科技厅人事处,省属科研院所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签字盖章报送至省科技厅人事处,中央驻皖科研院所由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直接报省科技厅人事处。

3、申报材料要求。①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应尽量填写完整,确实没有内容的填写“无”,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材料要紧紧围绕申报书填写内容,应清晰简明,排版紧凑美观,与申报书一同装订,总页码不超过36页,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用白色铜板纸,一式8份。②申报人选简表(见附件2)和申报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审核部门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用人单位是人才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

2、各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可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选、内部公示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熟悉具体政策,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与其本人直接相关,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

4、申报材料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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