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软件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现就2017年度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中关于“信息技术服务业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2017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第31条。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合肥本地注册纳税,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
2.至少具备2个以上本企业开发或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3.2017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且软件业务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40%。软件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项:①软件产品收入,包含去除硬件部分的嵌入式产品收入;②系统集成收入,为中标的系统集成项目总价去除硬件成本的收入;③信息服务收入,包含各类数字内容收入和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服务收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017年度应包含对上述三项软件业务收入的认定);
4.软件企业产品登记证书;
5.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退(抵)税申请审批表》(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6.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地)经信部门统一上报,各地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负责查验发票及有关凭证原件,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各地于10月19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上报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及软件处,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申请表电子版发邮箱:jxwdzxxc@126.com)。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体现企业2017年度的软件业务收入。
3.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申报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失信信息列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在“信用合肥”等网站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附件1.鼓励本市软件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项目申请表
2.诚实信用承诺书
2018年9月28日
附件:
附件1
鼓励本市软件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项目申请表
|
|||||||||||||
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单位:万元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
电 话 |
|
手机号码 |
|
||||||||
项目负责人 |
|
手机号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开户银行 |
|
信用等级 |
|
帐 号 |
|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
||||||||||||
2017年度财务状况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净资产总额 |
|
|||||||
销售收入 |
|
软件业务收入 |
|
出口创汇(万美元) |
|
||||||||
净利润 |
|
上缴税金总额 |
|
上缴所得税 |
|
||||||||
2016年销售收入 |
|
||||||||||||
申请金额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财务负责人 |
|
经办人 |
|
||||||||||
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意见
|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卧涛首页 | 关于卧涛 | 高企认定 | 专利代理 | 科技项目申报 | 成果转化 | 通知公告 | 行业资讯 | 解疑答惑 | 联系卧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