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1.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38416@163.com,并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下同);
2.将意见建议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和产业协调处,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2510室;
3.将意见建议传真至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和产业协调处,传真:0551-63538324。
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稿)
根据《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合政〔2018〕30号)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本政策在合肥市范围内有效,除具有有效期内失信行为信息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该政策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主体均能享受本政策支持。申报企业、申报项目等应均已列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单位)库》《合肥市重点产业项目库》等。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1.申报条件:
申报类别1:新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申报类别2:已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申报类别3:已认定的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2.申报材料:
申报类别1:
认定事宜与资金申报同步进行,具体认定方案另行通知。
申报类别2:
(1)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文件。
(2)市政府认定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文件或批复。
(3)基地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另行制定)编制的自评报告及相应证明材料。
(4)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自评报告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5)第三方机构评估需要的其他材料(评估时提供)。
申报类别3:
省级“三重一创”政策年度奖励资金下达计划文件。
3.支持方式:
申报类别1:
每个新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给予不少于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总资金不超过2亿元。
申报类别2:
评估得分85分及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评估得分75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奖励2000万元;
评估得分65分及以上、75分以下的,奖励1000万元;
评估得分65分以下的,不予奖励;
连续2年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予以摘牌。
经推荐认定为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不再享受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相关奖励政策。
申报类别3:
根据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地评估成绩和奖励资金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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