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皖经信科技函〔2018〕938号
各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2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同一个法人单位申报内容不超过2项。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系统”完成注册,按照《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申报书》要求填写申报所需信息,并将项目申报书报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2、各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严格按照《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方案》要求,遴选推荐项目,并于2018年7月23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附《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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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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