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由于有关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意见尚未印发,为做好安徽省新产品认定工作,提高认定质量,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现对二季度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报提出以下要求:
1、新产品技术鉴定结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新产品应有相应的发明专利(已授权);
3、软件申报企业有一定的经营规模,产品有软件著作权,在市场上已形成销售份额。
符合以上条件的新产品,申报企业请于6月14日前将材料报送经信委科技处,2018年三季度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待通知。
联系人:昂杨
电 话:0551-6353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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